每一家家具企业 都是南康千亿产业的基石 每一份安全保障 都是企业基业长青的底气 为帮大家守住家底、安心经营 在区委区政府统筹引导下 政府主管部门与保险共保体协同服务、同向发力 量身定制标准厂房、非标准厂房双份专属方案 南康家具厂房火灾保险共保体正式启动! 在此倡议广大家具企业 优先选择有政府背书的共保体投保 共享政策红利,共筑安全防线! 一起来看看吧! 南康家具行业企业财产 基本险方案 1、标准厂房保险方案: 特别约定: (一)附加火灾爆炸限额特别约定。兹经双方同意,按照承保方案设置每次火灾爆炸赔付限额。 (二)经双方约定同意,在非生产、非营业时间发生的事故,保险人增加15%免赔率。 (三)烘房及油漆房出险,保险人对烘房、油漆房及烘房内、油漆房内的一切财产(包括存货)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(四)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,被保险财产在发生火灾损失时,被保险人需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,对无法提供相应证明,起火原因不明或无法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火灾事故,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(五)出险后需提供:1.原材料出险前3个月购买合同或发票、入库单据、付款凭证。2.生产工人出险前3个月工资发放表(流水)。3.成品出险前3个月销售合同或发票、出库单据、收款凭证。如缺少其中1项的在原免赔条件基础上增加10%绝对免赔率。 (六)锅炉、作业车辆、环保设备及厂房外的露天财产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。 (七)除投保时另有约定外,本保险单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帐面余额,如被保险人无法提供完整帐册,则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成本价。 (八)因第三方到被保险人财产地址进行明火、动火作业(包括焊接、切割、生活用火等)及违规用电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,保险人增加20%绝对免赔率。 (九)经双方约定同意,电机、电器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、超电压、碰线、弧花、漏电、自身发热所造成的火灾事故,保险人增加15%免赔率。 2、园区外非标准厂房(钢架棚)保险方案: 特别约定: (一)附加火灾爆炸限额特别约定。兹经双方同意,按照承保方案设置每次火灾爆炸赔付限额。 (二)经双方约定同意,在非生产、非营业时间发生的事故,保险人增加15%免赔率。 (三)烘房及油漆房出险,保险人对烘房、油漆房及烘房内、油漆房内的一切财产(包括存货)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(四)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,被保险财产在发生火灾损失时,被保险人需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,对无法提供相应证明,起火原因不明或无法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火灾事故,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(五)出险后需提供:1.原材料出险前3个月购买合同或发票、入库单据、付款凭证。2.生产工人出险前3个月工资发放表(流水)。3.成品出险前3个月销售合同或发票、出库单据、收款凭证。如缺少其中1项的在原免赔条件基础上增加10%绝对免赔率。 (六)锅炉、作业车辆、环保设备及厂房外的露天财产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。 (七)除投保时另有约定外,本保险单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帐面余额,如被保险人无法提供完整帐册,则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成本价。 (八)因第三方到被保险人财产地址进行明火、动火作业(包括焊接、切割、生活用火等)及违规用电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,保险人增加20%绝对免赔率。 (九)经双方约定同意,电机、电器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、超电压、碰线、弧花、漏电、自身发热所造成的火灾事故,保险人增加15%免赔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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