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增选一批南康家具品牌运营中心供地企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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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5-10-16 09:16

根据66日南康家具品牌运营中心选房结果,项目内5栋尚未确定落位企业。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,经品牌运营中心理事大会讨论研究,现面向社会公开增选一批供地企业。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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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项目介绍

南康家具品牌运营中心第一批建设地块位于南康区东山街道(南临赣南大道、北边为坪塘殷屋安置点),面积约66亩。首期项目地块规划12栋大楼,各企业联合摘牌,带规划出让,可用于建设集展示、营销、电商为一体的品牌大厦(详见附件)。


二、申报条件与评分标准

(一)申报条件

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:

1.南康家具协会理事以上单位企业;

2.已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,并提供近3年依法纳税证明材料;

3.省级规模以上“南康家具”集体商标企业优先(考虑到本次为新增企业,该条由必须条款改成了优先条款)。

(二)评分指标

对符合条件的企业,将从企业研发设计能力、参展推广成效、纳税贡献、产值规模、市场营销水平、品牌建设成果、社会公益贡献、产品质量管控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分,依据分值确定入围企业名单,具体评分细则参照南康家具品牌企业评分供地的通知。


三、申报方式

(一)申报材料

1.申请表(见附件1)原件(盖章);

2.营业执照、税收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
3.按照评审标准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。

(二)申报地点

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电子档扫描件2025年6月11日下午下班前通过邮箱(425007865@qq.com)上报,纸质材料同步提交至已选房企业理事(设在区家具协会),逾期不予受理。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,复印件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。(联系人:黄女士,联系电话:15070702680)


四、工作布置

(一)企业申报。即日起至6月11日申报企业根据评选方案填写并报送企业参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。

(二)联审评分。由已选房企业理事牵头,区税务局、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、区市场监管局、区工信局、南康经开区、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、区统计局、区民政局、区乡村振兴局、区商务局、区应急管理局、区生态环境局、区委信访局、区家具协会等部门(单位),按照评审标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联审评分。

(三)社会公示。已选房企业理事将最终评分结果通过区家具协会微信公众号、南康家具抖音账号等向社会公示。

(四)组织实施。公示名单通过后报已选房企业理事大会综合审定,按联审评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参与企业,由已选房企业理事出具图纸,供地企业按排名顺序挑选意向楼房和所属面积;由区家具协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摘牌(出让价格按照该地评估价格挂牌起拍);并根据统一的规划设计方案由企业联合体建设公共设施,由各企业自行建设各自楼房。区政府将尽快启动土地招拍挂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。


五、退出机制

1.企业必须以诚信为本,如实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。对不讲信用、弄虚作假、产品质量不达标等影响南康家具品牌形象的家具企业,区政府取消资格,并纳入“黑名单”管理。

2.企业需在土地交付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开工建设,并在24个月内完成建设,超过6个月未开工建设的,收回供地。

3.南康家具品牌运营中心规划建筑必须使用在展览展示、企业办公、接待服务、营销直播等功能,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,不得以股份转让方式变相转让土地,不得闲置、不得用于开办非家具企业、不得用于出租。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,经审查后,由区政府按成本价收回土地使用权。

附件:
1.南康家具品牌运营中心供地申请表
2.南康家具品牌运营中心项目总平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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