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康家具行业自律公约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南康区家具协会服务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作用,深入推进南康家具产品品质提升与维权打假专项行动,规范全区家具行业生产经营秩序,夯实产业品质根基,守护“南康家具”品牌,推动千亿家具产业集群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公约。 第二条 本公约以诚信经营、品质为本、公平公正、实干兴业为价值根基,构建“服务企业、行业自律、政企协调、全民监督” 长效工作机制。引导南康家具全产业链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家具行业国家标准、地方产业管理规范与商业道德,主动履行安全生产、环保治理、消费者维权、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责任,全面提升南康家具产业整体竞争力、市场公信力,共同维护南康家具行业整体形象与品牌口碑。 第三条 本公约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家具生产、配套企业及家具行业从业人员,区家具协会会员单位要率先遵照执行,如有违反在规定的框架内解决。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四条 全体从业主体坚守诚信为本、品质为先的经营理念,摒弃粗放发展、低价恶性竞争的短期经营模式。主动配合品质提升与维权打假专项行动,自觉维护南康家具品牌声誉,坚决杜绝透支品牌口碑的经营行为,聚力擦亮“南康家具”金字招牌。 第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家具质量、环保、安全强制性标准及行业规范,建立健全原材料查验、生产管控、成品检验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。坚决杜绝材质造假、偷工减料、参数虚标、以次充好、非标代工、劣质贴牌、残次品流入市场等违规行为。规范原辅材料采购使用,杜绝有害物质超标原材料投入生产,切实维护经销商及消费者合法权益。 第六条 坚持诚信守法经营,恪守商业契约精神,自觉维护公平竞争、良性发展的行业市场秩序。严禁恶意压价、低价倾销、恶意撬单、诋毁同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规范线下展厅、电商直播、网络推广等全渠道经营行为,杜绝虚假宣传、虚构材质、刷单造势、虚假让利等违规营销行为,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向品质、设计、服务、品牌高质量竞争转型。 第七条 自觉保护知识产权,支持原创创新,尊重行业原创设计成果与知识产权,坚决抵制款式抄袭、专利侵权、盗用设计图纸、搬运原创宣传素材等侵权行为,不生产、不销售、不传播各类侵权仿冒家具产品。主动检举制假售假、贴牌造假等违法行为,营造尊重原创、守正创新的产业生态。 第八条 坚持绿色生产,守住安全底线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,坚持使用水性漆环保喷涂,配齐安全环保设施,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,严防安全事故、违规排污问题发生。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产,选用环保原辅材料,规范废弃物处置流程,主动配合各类监督检查,打造安全、绿色、合规的企业生产环境。 第九条 严格规范本地家具代工、贴牌合作经营模式,坚持合规生产、品质可控、责任可溯。代工企业不得承接无资质、无标准、涉侵权的违规订单;品牌企业对贴牌产品的质量、售后承担主体责任。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严守质量底线,从源头杜绝劣质原辅材料流入生产环节,全方位夯实南康家具整体品质。 第十条 规范宣传推广,净化传播生态。全面规范南康家具行业线上线下宣传推广行为,严守广告宣传法律法规与行业准则。线下门店、画册展板、展厅展示宣传内容真实合规,不虚假标注荣誉资质、不虚构合作品牌、不夸大产品性能;电商直播、短视频推广、图文种草等线上宣传坚持真实透明,杜绝夸大环保等级、虚构实木材质、伪造质检报告、炒作虚假爆款、恶意对比诋毁同行产品等违规行为。严禁搬运、篡改、仿冒官方品牌宣传素材,规范使用“南康家具”集体商标,杜绝滥用品牌标识、冒用荣誉进行商业营销的行为,共同维护南康家具正面宣传形象。 第十一条 强化人才培育,夯实产业根基。各从业主体高度重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,坚持育才、留才、兴才发展理念。积极开展生产技工、设计研发、品质管控、电商运营、售后安装等岗位技能培训,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艺、考取职业技能证书,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。摒弃粗放用工、低价用工、忽视人才培养的短视思维,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,尊重技术、尊重工匠、尊重人才。行业龙头企业主动搭建人才交流平台,共享培训资源、技术经验,破解行业人才短板,以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。 第十二条 严守财税规范,合规稳健经营。全体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律法规,坚持依法经营、依法纳税、合规做账。严格规范企业财务、票据、税务管理,杜绝偷税漏税、虚开发票、违规报账等各类财税违规违法行为。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营收核算、成本管控、税务申报全流程,自觉接受税务部门监督检查。坚持稳健经营、合规发展,杜绝无序扩张、恶意负债、跑路失联等损害行业信誉、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,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。 第十三条 规范售后体系,提升服务品质。建立健全标准化、规范化家具售后服务体系,严格执行国家家具“三包”服务规定,细化产品保修、退换货、维修、补发等服务细则。杜绝售后推诿、拖延处置、变相收费、敷衍解决客户诉求等服务乱象。针对全屋定制、实木家具、软体家具等不同品类产品,优化安装、调试、维修、保养全流程服务标准,加强售后人员专业培训与服务礼仪管理。主动建立客户回访、问题整改、投诉闭环机制,及时化解消费纠纷,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、经销商认可度,树立南康家具优质服务口碑。 第十四条 主动履职担当,践行社会责任。全体经营主体依法纳税、合规经营,规范用工管理,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积极参与产业品牌推广、行业共建、公益服务等社会责任活动。行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带动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、提质升级,全行业抱团协同发展,持续提升南康家具产业核心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。 第十五条 坚持开放合作,拓宽南康家具国际版图。深耕国内市场,积极拓展外贸出口,在跨境电商、海外展销、国际贸易合作中遵守国际通行贸易规则,坚持互利共赢。主动参与国内外家居行业交流、标准互认活动,向外推广南康千年木匠文化、产业生产制造优势,提升“南康家具” 国际知名度与美誉度;坚决抵制恶意贸易壁垒、低价出口内卷等损害南康家具品牌形象的行为。 第三章 公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公约由南康区家具协会全面负责组织宣贯、落地实施、行业协调、动态修订、日常监督工作,常态化开展公约学习培训、诚信企业宣传、违规企业整治工作。 第十七条 对严格遵守本公约的企业,协会将优先推荐参与政府评优、品牌扶持、全国行业展会、产业扶持项目申报。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公约的单位和个人,要求其停止违规行为,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、内部通报、公开曝光等方式予以惩处,对屡劝不改和严重违规行为,甚至触犯法律的,协会将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建议,按相关条规处理。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坚强领导下,发挥行业协会作用,共同建设政策法规、行业自律、舆论监督、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督体系。 第二十条 区产业集群发展中心授权协会为行业自律协调监督部门,对本公约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处理意见,每年对本公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。 第二十一条 非会员单位遇到与本公约有关问题,亦可向协会提出申请,帮助协商解决。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所列条款,凡国家政策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,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。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由南康区家具协会负责解释、动态修订与日常监督实施。 第二十四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。 赣州市南康区家具协会 2026年7月